寒假退宿及108-2收(退)費相關說明,請詳閱!!

各位同學好:

2月1日將開始繳交108-2學期學雜費,因本校行政單位1月23日(週四)至2月2日(週日)為放假日,有關寒假退宿及108-2學期住宿費收費事宜請同學特別注意:

 

1. 108-2學期不住宿者,請先上網申請退宿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,並於1月22日(週三)以前搬離宿舍

 

2. 108-2不住宿者若看到學雜費繳費單上面有住宿費,請先勿繳費,請E-mail通知本組取消宿費,2月3日(週一)下午起再重新下載繳費單,確認繳費單上已無住宿費再行繳費。

   

3. 若對住宿費金額有疑問者,請先勿繳費,先E-mail本組,待問題釐清,金額確認無誤後再行繳費。

 

4. 關於第二學期預收暑期宿費說明如下:

   本校於第二學期的學雜費單中統一預收暑期住宿費。(交換學生不得暑住、大一女舍、男一舍住宿生須另外申請暑住並繳費)

   108學年度第2學期暑期住宿自6月22日至8月16日止,應屆畢業生及住宿期滿學生最遲須於8月16日前退宿,其餘同學可繼續住宿。

   若同學於6月21日以前搬離宿舍、清空床位並歸還鑰匙,本組將退還全額暑期宿費。

   若同學於6月22日之後搬離宿舍, 本組將依同學實際住宿週數退還剩於週數之暑期住費。週一~週日為1週,不滿1週以1週計算。

 

常見Q&A


1. 已繳交暑住費,但是期末發現不需要暑住了怎麼辦? 

A: 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點選「暑期退宿申請」或「退宿申請」,辦理退宿退費事宜。

 

2. 該選擇「退宿申請」還是「暑期退宿申請」?

A: 畢業或是開學不會再搬回校內宿舍者,請選擇「退宿申請」,暑期未住宿或未住滿者會依比例退還「暑期宿費」,並退還第一次入住時繳交的「宿舍押金」。

    僅暑假不住宿,開學會返回原床位或搬至新宿舍/床位者,請選擇「暑期退宿申請」,將依實際住宿比例退還「暑期宿費」。

  「暑期退宿申請」功能將於5月1日起開放申請。

 

3. 不暑住要注意什麼?

A: 於6月21日前申請暑住退宿、清空床位、繳回鑰匙。開學前一週可搬回宿舍。

 

4. 現在已經知道不會暑住了,還是要先繳暑住費嗎?

A: 請同學仍先繳費,先繳會保留暑期床位,之後確定搬走再辦理退宿退費即可。

 

5. 大一女舍、男一舍住宿生若有暑住需求怎麼辦?

A: 大一女舍及男一舍輔導員會於第二學期末公告暑住申請辦法,申請通過者再繳費即可。

 

 

法規依據:學生暑假住宿管理辦法

 

若有任何問題,1月23日至2月2日期間請來信與馮小姐anhua@ntu.edu.tw聯繫。

2月3日起,週一至週五9:00~17:00亦可直接來電住宿組詢問。

 

敬祝 假期平安愉快
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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